此客人做I-130亲属移民,因出生证明不符合移民局相关规定且客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符合美国移民局要求的证明材料发放了意向拒绝。客人认为自己无法向移民局提供材料,此案回天乏术。但李律师积极应对并通过相关法律条文,案例和解释撰写反驳意见书,最终移民局接受了反驳,客人的亲属移民申请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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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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